工業固廢處置如何分類?
發布日期:2022-09-27 17:20:40 作者:admin 點擊:1687
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草案對擅自傾倒、堆放、棄置、亂扔工業固體廢物、傾倒、亂堆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增加了日常連續處罰的規定,增加了對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的拘留處罰措施。
下面來大概闡述下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的區別:
固體廢物是指人類在生產、消費、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和半固體廢物。工業固廢處置主要包括固體顆粒、垃圾、礦渣、污泥、廢品品、損壞的器皿、殘次品等。在一些國家,高濃度液體如廢酸、廢堿、廢油和有機溶劑廢物也被列為固體廢物。
危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是固體廢物的一部分(換句話說,如果一種物質不是經過工業固廢處置的固體廢物,它肯定不是危險廢物);第二,危險廢物必須具有危險特性。危險廢物有五個共同特征,即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蝕性、易燃性、傳染性和化學反應性。具有一種或多種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
對于商業和辦公領域的一些常用的電子產品如廢棄的辦公電器、打印機、復印機,屬于固體廢物,屬于電子類廢物。但若從中單獨分離出來的廢線路板、硒鼓、墨盒,則應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廢物類別主要有染料、涂料廢物HW12和其他廢物HW49。
居民生活中常用的干電池,如1號、5號、7號電池
一般屬于鋅錳電池,正規廠家生產的干電池基本不含有鉛汞類物質,或者重金屬含量低于國家標準,在管理上納入豁免管理范圍。但鉛酸蓄電池,廢棄后屬于危險廢物,廢物類別為HW49.廢物代碼為900-044-49。
廢舊鋰電池:屬于一般固體廢物,不屬于危險廢物。根據《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鋰離子電池一般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對環境的危害較小。收集、貯存和處置廢舊鋰電池,應當符合一般工業固廢處置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有關要求,防止污染環境。